稀土產業結構調目錄調整,稀土回收行業有變
發布時間:2019-11-06
10月30日,發改委公布第29號令: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已經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1年本)(修正)》同時廢止。
最終版稀土產業結構指導定稿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差別不大,僅限制類中稀土二次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項目移除。稀土行業相關歸類如下:
鼓勵類
*直徑 125mm 以上直拉或直徑 50mm 以上稀土大規格高純靶材
*稀土催化材料
*高品質稀土磁性材料、儲氫材料、光功能材料、合金材料
*稀土順丁橡膠
*離子型稀土原礦綠色高效浸萃一體化技術
*永磁牽引電機
*5MW 及以上海上風電機組技術開發與設備制造
*大型發電機組
*2兆瓦(MW)及以上風電機
*高性能伺服電機
*混合動力、插電式混合動力專用發動機
限制類
*稀土采選、冶煉分離項目(符合稀土開采、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稀土企業集團項目除外)
淘汰類
*離子型稀土礦堆浸和池浸工藝
*獨居石單一礦種開發項目
*稀土氯化物電解制備金屬工藝項目
*濕法生產電解用氟化稀土生產工藝
*20000 噸/年(REO)以下混合型稀土礦山開發項目;5000噸(REO)/年以下的氟碳鈰礦稀土礦山開發項目;500 噸(REO)/年以下的離子型稀土礦山開發項目
*2000 噸(REO)/年以下的稀土分離項目
*1500 噸/年以下、電解槽電流小于 5000A、電流效率低于85%的輕稀土金屬冶煉項目